2009年4月4日 星期六

班規

班規
1. 每日7:30到校,遲到(7:35以後)六次,將記警告一次。
2. 打掃期間,將椅子搬到桌上,二次未搬者,衛生股長登記,罰寫扣分。
3. 打掃期間,未認真打掃者,衛生股長登記,罰寫扣分。
4. 每日將聯絡簿交到講桌前,未交者,學藝股長登記,扣分。
5. 早自修、上課,午休鐘響後30秒後未進教室者,風紀股長登記,罰寫扣分。
6. 升旗典禮期間,玩鬧說話者,風紀股長登記,罰寫扣分。
7. 上課期間,不遵守上課規定,任課老師或風紀股長登記,罰寫扣分。
8. 平日服裝不整、亂罵人或罵髒話、作弄同學、亂丟垃圾、射橡皮筋、破壞公物、玩手機、在教室追逐或打球等,風紀股長登記,罰寫扣分。
9. 午休未趴下休息者,風紀股長登記,罰寫扣分。
10. 各科作業遲缺交者,學藝股長登記,扣分。
11. 嚴重影響班規者,將依校規處置,並通知家長。
12. 每週罰寫最多五位,特別寫聯落簿告知家長。任兩次前五名者,將再罰一週值日生。
13. 值日生負責擦黒板、關門窗、關電燈、電風扇,未盡責者,加罰一天。
14. 午餐生未做好者,衛生股長登記,罰寫扣分。
15. 期許每位同學能為班級的榮譽而努力。